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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往在專制社會,國王是最任性妄為的人,要娶多少妃嬪就娶多少妃嬪,

要殺誰就殺誰,要打仗就打仗,全無約束,也無所謂是非對錯。

現在民主社會講開放、尊重、自由和人權。

結果是人人可任性妄為,要花天酒地便花天酒地,要殺死腹中胎兒便墮胎,

若法律礙事,只需湊足票數,便能更改律法,同樣無所謂是非對錯。

這不過是把過去一人任性妄為的特權普及開來,下放給老百姓而已。

條件則因人而異。任性的程度不一樣,可是人性卻沒有改變。

誠如聖經所說的,人都是罪人(羅 3:23)。


在民主社會中,沒有一人可任意宰割全體百姓,但這只是相對的好,

不是絕對的好,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別而已。

什麼叫真好?首先要知道什麼是『好』,然後照著去行,不能任性。


人,包括了靈、魂、體。

身體已是一個奧妙無比的複雜機器,何況心靈?我們更不該忽略。

吃飯皇帝大,我們常過度溺愛我們的身體,又完全不理我們靈性的需要。

上帝造我們,聖經就是那本『人的說明書』,啟示我們該如何好好活著,

我們要任性而不遵從嗎?結果就是慘!慘自己,慘別人。

人性是敗壞的,否則我們不需要身教言教,我們任其發展就 perfect 了 。

身教言教只能治標,人性依然敗壞,攪和在生活中任何細微的層面。

『知道』不要任性沒有用,『有能力』不任性才有用。

找上帝吧! 基督信仰不是心靈嗎啡,不是騙你再做一次白日夢,然後積重難返。

找上帝吧!支取祂復活的能力,脫離罪惡的權勢,能夠不『放任罪性去行』!   

 

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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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xiaoang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