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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基督信仰不是宗教。宗教的背後是魔鬼、魔鬼也有超能力。宗教也許暫時醫好人的病、也許讓你發大財嚐甜頭,但絕不會徹底改變人的生命、使其美好!

  甲敵對基督,傳道士告訴甲:『我去找因信主而生命改變的人來作見證、你也去找不信主而生命改變的人來吧』!傳道士找到 N 個、而甲找不到一個。

  我們來看看下面的真人真事、正是見證上帝『改變的大能』!感謝主。

  奧古斯丁( 354 - 430 ) 是一位思想家、也是中古世紀的哲學家和神學家。奧古斯丁把他信主的前後經驗寫出來、就是《懺悔錄》(Confessions)。

  他坦然無懼地把過去的罪和放蕩的生活披露出來,不是還迷戀、卻是因神的拯救而感恩,他說:『是為了讓我能更愛神。。噢!我的神』

  神學家羅奈爾得( Ronald Nash )用一句話總歸奧古斯丁信主前的生活:『從 16 歲開始,奧古斯丁很少錯失任何一個可以追求罪中之樂的機會』。

  奧古斯丁犯姦淫罪(台灣現在視婚前性行為為自然、不覺得姦淫是罪、道德良心是擺好看的。悔改吧),在 20 歲之前就已經是一個男孩的父親。

  但是時光流逝,他對基督信仰的種種反對論調、逐漸被自己推翻。386年時,他在羅馬城外的一棟別墅裏、聽到一個小孩的聲音、重複地說『拿起來讀』。

  他發現旁邊有一本聖經、又正好翻到某一頁,於是他拿起來讀。那正是羅馬書第 13章14節:『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、不要為肉體安排、去放縱私慾』。

   那話一針見血地刺痛了這個縱慾享樂的浪蕩子,他信主了、也從此改變了他一生!他的作品對後來的幾世紀產生極巨大的影響力。

  梅爾托特( Mel Trotter ) 原先壞到無藥可救的地步、好像額頭上就寫著『一無是處』。他是人渣中的人渣,他虐待家人、漠視孩子、不斷地被人解雇。

  他還是貧民窟的酒鬼,為了喝酒、什麼事都幹得出來。有一天他回到家,看見小女兒病得很嚴重,他深感焦慮,決定脫掉女兒的鞋子、賣了換酒喝!

  等他回來時、小女兒已經死了,他懊悔不已、打算結束自己的性命、投密西根湖自盡。可是當他走在街上時,聽到有人用麥克風在講道。

  他走進建築物裡,聽到有人在傳講耶穌、說神愛罪人。

  梅爾對自己說:『會有人愛像我這樣的人嗎?』,但他被吸引、身子像是被釘住一般,突然間、他的酒癮解套了、他自由了!

  以後他在急流城 ( Grand Rapids ) 的市中心、為社會邊緣人成立了一個宣教站,最後全國一共擴增到 50 幾個。

  成千上萬的酒鬼和一無是處的人渣藉由托特、認識了基督、人生開始大扭轉。若在這則故事裏拿掉基督,你就只會聽到一個酒鬼自殺的悲劇而已。

  塔利利(Tariri),一個秘魯的殺人族頭子。

  他非常兇猛,親手殺了其他 10 位酋長及無以數計的叢林印第安人,人頭是掛在他屋前的木杆上的。連秘魯軍隊都十分怕他,不敢越池進入他的領域。

  但後來有兩位基督徒姊妹,蘿麗塔安德遜 ( Loretta Anderson ) 、和陶樂絲柯斯 ( Doris Cos ) ,手無寸鐵,只帶了鋼筆、鉛筆和聖經,就深入秘魯叢林,走向塔利利酋長的營地,看來完了、死路一條。

  但是上帝的旨意高深莫測,不知什麼原因、酋長卻善待她們。她們學習他的語言,開始對他傳揚耶穌基督,幫助他們瞭解神犧牲的愛、拯救的愛。

  最後,這顆濺滿鮮血的鐵石心腸終於被基督的福音所軟化,塔利利悔改、把生命交給了上帝,最後並且帶領了 200 位族人信主。 哈利路亞!

  1964 年在紐約世界博覽會點亮『亮光之塔』的人正是這個秘魯的殺人魔!世界之光耶穌基督進入了塔利利的黑暗心田,產生了亮光和喜樂、改變了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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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親愛的還沒信主的朋友,上面這些訊息能震撼你的心嗎?你目前喜樂嗎?心靈有平安嗎?你覺得你需要被更新嗎?請就近主、向祂禱告。明天去教會吧!

 上帝是唯一的真神,祂只會排斥魔鬼、卻不會排斥人。祂若能深愛那些夠爛的罪人、赦免並賜他們全新的屬天生命,為什麼會不愛你?! 放心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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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xiaoang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