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說:『我不信上帝,但我很樂觀、快樂就好』。。真的嗎? 錯誤而樂觀並不會使結果樂觀!聖經就是真理、像自然律,抗拒的人倒大楣。

  譬如說,你可以不信地心引力啊、然後很樂觀的從十層樓頂往下跳跳看,不分男女老幼、膚色文化、時間氣候。。結果能讓人笑的出來嗎?

  又有人說:『如果一定要信耶穌才能上天堂,那反正我爸媽沒信就死了,與其一人上天堂,我寧願與他們在地獄裏,有苦同擔嘛、我們是一家人』。

  你感動他的孝心嗎?還是欣賞他的豁達?他的父母會倍感欣慰嗎?來!我們來看看聖經,路16 : 19 - 28 說到有一個財主(不信上帝)。。

  他天天奢華宴樂。又有一個討飯的、名叫拉撒路(信上帝),後來都死了。財主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望見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裡得安息。。

  財主喊著亞伯拉罕可憐他,打發拉撒路來、用指頭尖蘸點水、涼涼他的舌頭,因為他在那火焰裡極其痛苦。但他們之間有深淵限定、過不去的。財主說:

 『我祖阿,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,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,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、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』。

  你看到了嗎?現在會講瀟灑話的人並不知道地獄是個什麼樣。想想,連生前毫無憐憫心的財主都不要他的兄弟來受痛苦了。。

  那麼,愛我們的父母若在地獄裏,難道會呼喚你我和他們在不滅的火焰裡團圓嗎? 那裡有不死的蟲咬著啊( 可 9 : 48 )!

  那條無法跨越的鴻溝使一切都成了定局。父母能活過來、警告我們趕緊接受耶穌救恩嗎?不能、不能啦!人啊!你要理性一點。

  聖經中、我們發現,人一死、靈魂就被帶往不同的地方。靈魂感覺得到痛苦、看得到信主的人、能回憶起往事,這是有知覺的悔恨和無盡的折磨啊。。

  我上定了天堂、但我為還沒得救的靈魂深深憂傷!聖經不是某一個天才或瘋子寫的書,也不是我的想法或恐嚇。讓下面的真人真事驚醒許多人吧!

  林夢嬌(簡稱林)本因誤解而極端不信上帝及天堂地獄。婚後不久,先生去世、林又被扣上剋夫罪名。至此,林想:死了比活著好。

  於是她決定病不服藥、飯不進口。不久、逼近死亡時,林忽然見到一陣黑暗籠罩過來,她透不過氣,又看見兩個面目猙獰的惡鬼過來。

  牠們的魔爪迅速地抓住了她,林躲不開。她說: " 被抓後、我走的路又暗又滑,極其可怕。不久又有無數的蟲來叮我、咬我。。

  我哭喊時,蟲就鑽進我的口裏。啊!我一邊掙扎、一邊痛哭,哎呀!誰能救我脫離呢?我願付任何代價呀!我意識到一切都完了,死亡並不是完結。

   我隱約見到一個浩瀚無垠的熊熊火坑、裏面傳出極其悲慘可怖的呼聲,我聽著心都要碎了,兩個惡鬼眼看即將把我推下坑裡。

   在這關鍵時刻,我看見一片大光、又見到一位白衣人。他一來、惡鬼立刻不見了。我頓時覺得十分舒服,呼吸通暢、蟲也不見了,一切痛苦都解除。

   面前這人榮光四射,祂說:『你知道這是陰間嗎?你丈夫信耶穌、他在天堂』。我一聽到『信耶穌上天堂』這話又氣起來了,破口就毀謗主耶穌。

   白衣人卻一點也不生氣,說因為我不認識祂。我心依然剛硬,執意陰間總有好地方,祂便帶我去『見識』。啊!陰間充滿著各樣的痛苦、非筆墨能描述

   人人都求死,卻求死不得。親人彼此埋怨、不斷哀號慘叫,懊悔自己生前拒絕接受耶穌救恩,以致如今在這永火裏受煎熬、再也沒有希望

   經過某地時,主知道我承受不住,就拿書卷把我眼睛遮住。啊!我只覺得猛烈的火舌掠過,灼熱難當啊!聖經中的『火湖』地獄(啟 20:14)千真萬確!

   我又見到一個年輕女孩子受苦,她抓自己頭髮、咬自己舌頭。耶穌說:『她是福安縣的人,生前因犯姦淫、事蹟敗露,於是自殺』(罪上加罪、結果更慘)。

   福安縣和我舅舅家住的地方相近,我醒轉後到舅舅家打聽,一點不差 "。

   人不懂得害怕是因為無知(從沒聽過福音)、不等於勇敢!人不懂得害怕是因為被欺騙(拜偶像、或信自己)、不等於有能力!

   人再歹命、了不起是 100 年的苦難,地獄呢?那是永永遠遠的滅絕、沒有生機。。在地獄最悽慘的一件事、就是遇見你親愛的人。。你怎樣樂觀法?

   我要在天堂與家人歡笑重聚,你呢?。。光 WISH 是沒有用的、光樂觀是很阿Q的,要悔改信耶穌、並傳福音給家人!等什麼呢?沒有時間拖了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iaoang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