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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曾讀過一篇文章,作者剛到美國時、去花市買花。

   算帳時發現櫃員少算一樣,他卻不吭氣,還竊喜自己賺到了(想想一般人不也這樣嗎?收錢的小姐多算價錢時,我們立刻糾正,少算時我們卻默不吭聲)。  

   他說:『因為那時我比較窮,窮人難免有不堅持』,唉!真是敗壞!   就因對象是自己、所以要諉過!『因為。。難免』就是他求心安的藉口。

   窮,少買就是了嘛!作者卻說,窮人嘛、禁不起小利的誘惑,沒關係啦、人都不完美,看看那些有錢有權的人也過不了美人關啊!

    作者繼續說:『前美國總統柯林頓、年收入上億元的藝人和許多政商名流,常常傳出緋聞或婚外情呢!我們不必疾言厲色地指責他們如此荒淫糜爛、藉此自鳴清高。我們只是沒錢沒權、沒機會接受賄賂或色的誘惑考驗罷了』。

   我很感嘆,作者看到了罪的果,卻不揪出罪的根來治死,還故意抓別人的大錯來淡化自己的過犯!他不知道神是『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』(出 34 : 7)的。

   是的,我們生來有罪、對罪惡誘惑沒有免疫力,所以我們真需要上帝!先是赦免我們過去的錯誤,再來是保守我們以後走在光明的路上。

   我們不指責別人來自鳴清高,卻也要看自己的罪是罪、絕不認同罪惡。 我們天生都貪心,但這種天性也不能成為偷竊或污錢的正當理由。

 『順從神、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』(徒 5:29),所以,即使國家通過了同居合法案,基督徒依然要指同居為錯,因為同居不合上帝的法(來13:4)。

 『少數服從多數』的民主法則也不適用於真理的對錯問題上。一個人錯是錯,大家都錯、難道就變成對的了嗎?當然不是!

   做錯事就要認錯!這時你需要的是上帝的赦免、不是一顆惡劣狡猾的心。要學大衛、不學掃羅王。不要管別人的錯,該對付的是我們自己,我們一生的時間都不夠用!

   作者文筆一流、說:『窮人難免有不堅持,我們怎忍心苛責』。。Ho ho

   那麼責備作者錯的人就很嚴苛、就很狠心是嗎?唉!他正姑息養自己的奸呢!(窮、而去搶銀行是罪,窮、而接受不該拿的錢也是罪!神明察秋毫)

   一旦我們被說服、姑息養別人奸後,自己就極易也陷入罪惡裡、類似分贓了!而當我們自己污穢了以後,最看不得的、就是別人的乾淨!。。我們開始像魔鬼了!    

   嚇人是吧!罪本來就是可怕的。魔鬼無聲無息、日復一日的藉罪惡腐蝕我們的靈魂,一個黑白不分的社會裡,所有人都得不到安全保障、都受痛苦。

   犯錯的我們需要的是真心痛悔、神的赦免、人的原諒,而不是讓魔鬼幫我們的忙、漫天找藉口,然後繼續沈淪下去,更加窮兇惡極、理直氣壯!

   罪惡世界裡、有神樂意饒恕的愛,缺少的只是罪人悔改的心罷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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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xiaoang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