屬血氣的人,是『我愛幹什麼就幹什麼』的,體貼肉體、不體貼聖靈。

      以色列人因不斷悖逆上帝,所以外患頻仍。士師記第十三章說到非利士人常犯,神告訴一個婦人,說她將生個兒子歸於神(就是參孫),一生做拿細耳人、將拯救以色列人。

      什麼是拿細耳人?他們有三個禁令要遵守:不可以碰葡萄和葡萄製品、不可以接觸屍體、不可以剪頭髮。

      參孫卻都沒有遵守!他好吃,不但吃葡萄也喝葡萄酒。蜜蜂在屍體中釀蜜,他居然不避諱死屍,伸手挖蜜來吃。他也好色,就因這個,使他全盤皆輸。他不敬畏神!

      他曾滿有神力,徒手打死一隻獅子。抓過三百隻狐狸,在尾巴上點火,任其亂竄去燒非利士人的禾場。用過一根驢腮骨殺死了一千個非利士人。

     一回在城中嫖妓,非利士人圍城想抓虌,他半夜起來,二話不說,將那千斤重的大門一口氣扛到山上,把非利士人嚇死了。

     神給他恩典,神的靈也感動過他,可是他心中依然沒有上帝,照樣舌頭拳頭枕頭的那般過日子(如同信了主,但生命不願被更新的世俗化基督徒一樣)。他偏行己路!

     非利士人恨參孫,就利誘大利拉來勾引他說出力大無窮的秘密,參孫胡扯三次,大利拉就三次陷害他不成功。

     他居然還不離開大利拉!最後,大利拉死纏爛打、大發嬌嗔:『你都不愛我,你都騙我!』。 沈迷女色的參孫屈服了,說:『若剃了我的頭髮,力氣就離開我』。他愚蠢至極,失去理性!
   
     就這樣,大利拉在參孫睡覺時剪了他的頭髮,第四次照樣狠狠的出賣他,非利士人成功抓了參孫,挖了他的眼睛、用銅鏈捆了他,讓他在牢中推磨。

     實際上,力量的來源不是長頭髮,而是聖靈。頭髮代表服權柄的記號,在那之前,參孫至少還有一誡沒犯。

     他跟上帝的關係,至少還有一絲頭髮的牽連和尊重,而頭髮被剪,表明他完全遺棄了上帝,那麼,上帝也會遺棄他,力量就不見了!

     有一天,非利士人拜他們的神而大舉歡騰時,就故意將參孫帶來戲耍,存心要消遣這赫赫有名的、號稱信耶和華的勇士。他大大羞辱了上帝的名!

     參孫最後雙手抱住大柱子,求告上帝賜他力量,使他得以報仇,他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,上帝應允,後來房子塌了,壓死上千非利士人,他也死了!

     神給他能力做輝煌的事、為救同胞,神的旨意一定成就,但屬血氣的下場絕對不會輝煌。在神的眼中,他的生命全然枉費!

     一個屬血氣的人,聽自己的,靠自己行事、沒有智慧,『不領會神聖靈的事,反倒以為愚拙』(林前 2 : 14),活在罪中而不自知。

    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,我們已被主藉著寶血贖回,我們不屬於這個敗壞的世界了,我們是天國的子民,是至高神的孩子。

     讓我們『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』(太 3 : 8)吧!讓我們『不憑著血氣爭戰』(林後 10 : 3),活出屬天的榮耀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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